产能过剩通常指特定工业部门闲置产能超过某种合理界限现象。一定程度产能闲置,在应对未来市场需求变动、推动竞争和增加福利等方面具有正常功能,闲置过度形成产能过剩。
我国上世纪90年代告别短缺经济后出现产能过剩问题,近十来年政府对产能过剩进行过几次比较集中治理。第一次在世纪之交,采用限产利库、淘汰产能、限制投资等措施治理。2003-2006年针对某些部门投资较快可能引发未来产能过剩,采用供地、融资、核准、清查项目以及查处重大案例等手段,限制这些部门投资并配合实施控制总需求增长过快宏观目标。上个月发布十部门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文件,拉开又一次集中治理大幕。
上述治理取得不少成效,同时也提出一些可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例如有效治理需要准确识别产能过剩,然而受多方面因素限制,有关部门面临识别困难。以历次治理首当其冲的钢铁部门为例,国家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显示,我国钢铁产能利用率1995-2008年平均86.4%,1999-2008年85.7%,2003-2007年83.2%,2008年总需求不足75.9%,另外2003年以后钢铁价格在波动中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可见钢铁部门是否存在大范围长期严重产能过剩判断还有待探讨。
1999-2008年我国钢铁表观消费增幅3倍,电解铝4倍,平板玻璃2.5倍,判定这样快速增长市场未来产能过剩,在预测市场需求方面存在更多困难。例如从几份公开发布调控文件提到未来需求预测数据看,全都不同程度地低估了市场需求增长。即便能解决识别问题,通过数量控制决定让谁来分享快速增长市场,实际仍会面临诸多困难。
对已有治理产能过剩可分类理解和讨论。一是有关部门发布产能利用率数据,提示产能过剩风险并引导企业投资。这方面干预有益无害,应充实和加强。二是推广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能耗水耗、环保排放等要求。这类措施有合理性,关键是标准适当和执行到位。三是限产、压锭、关闭小厂矿等,部分由上述环保能耗管制要求派生而来,部分与改革滞后从而使国有企业难以承担降价、退出等市场调节效果有关,因而采用这类权宜之计的同时,应加紧推进包括完善退出机制在内的改革进程,以求标本兼治之效。四是数量控制措施,即通过限制投资增长治理预期产能过剩。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在已有技术和环保等管制措施之外,进一步限制企业自主投资决策,其合理性和合意性需要探讨。
上述投资数量控制与宏观政策具有两方面关系。一是从反通缩政策效果角度看,面对通货紧缩加剧产能过剩,投资增长是推动宏观经济走出通缩并缓解产能过剩的重要因素,这时限制投资不利于宏观经济走出通货紧缩,也不能根治产能过剩。这次保增长与上世纪末反通缩政策实践和效果,对此提出可进行比较研究的案例和经验。
二是如果宏观政策关系尚未理顺,可能会倒逼产能过剩概念支持的产业政策“越位”承担某些宏观政策职能。如上一轮景气增长经验提示,生产率追赶要求汇率升值背景下,汇率稳定目标会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外需内需两头快速增长推动总需求增长偏快偏热,二是“车马效应”限制利率等参数型工具充分发挥调节作用,于是需要干预投资数量作为宏观紧缩政策替代手段,“产能过剩-数量干预”推论大行其道。从目前情况看,给定总需求V型回升走势,如果下一步出现总需求增长过快和通胀压力加大局面,如果出于某些原因不便及时采用总量调节措施,可能需要再次数量控制手段抑制投资,使治理产能过剩客观上成为应对宏观偏热失衡的单边紧缩工具。
标本兼治产能过剩需要采取综合措施。首先要推进包括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在内的改革议程,为市场机制对产能过剩发挥基础性调节功能创造更好的体制条件。其次要改革汇率政策以便更有效地调节国际收支、更有效地调节总需求,避免在“价格没搞对、货币没管好”情况下不得不采用投资数量控制手段应对总需求失衡。最后,政府部门应通过提供有关信息提示引导进行干预,制定实施适当技术、能耗、环保标准加以干预,同时减少对企业投资的数量限制和审批干预。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