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国电信南北分拆的传言被证实,许多人又要我发表“专家意见”。其实,对于分拆问题,我已经讲过一些意见(见本报2001年5月21日第21版)。同样的话,来回说没有什么意思,我还是从“根”上下手,对“垄断”做一番清理吧。
垄断是什么?
“垄断”的词义是“排他性控制”和“独占”。通常讲来,经济行为上的垄断,可以包括所有单一的个人、组织或集团,排他性地控制某种经济资源、产品、技术或市场。仅从词义看,“垄断”是一个中性词。因为,“排他性控制”固然可能产生“坏的”效果,但它也是经济秩序的支撑点。
比如,产权的基本特征就是排他性专有,而行政权在所有文明国家都由一个政府独占。如果两个以上的主体声称对同一幢房子拥有同等的产权,或者两个以上的政府声称对同一个管辖区拥有同等的行政权,岂不是天下大乱?
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比语文意义上的要复杂。虽然我们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垄断就是在一个产品市场上只有一个买家或一个卖家。但是,导致市场被独占的原因,却是各式各样的。更为重要的是,由种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市场垄断,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很不相同。经济理论和政策的分歧,常常发生在对垄断行为不同的因果关系的认识上。
垄断成因各不相同
发生市场垄断的第一种成因,是由于资源的天赋特性,带来产品(服务)的独特性。比如中国人喜欢的龙井茶、莱阳梨和邓丽君的歌。这类产品,市场上独一无二,消费者又愿意出价来欣赏,资源所有者就成为“独家供应商”。
第二种,发明的专利权,还有像可口可乐配方那样的商业秘密。这些资源没有天赋的独特性,但是在想象力和科学技术的商业应用方面,具有独特性。政府如果不通过法律保护专利和商业秘密,发明和创新的供给就不足,对经济增长不利。当然,技术一旦发明出来,由大家共用可以加快新技术的普及,所以对专利的保护,通常设立一个时间区间,过了时限就免费开放。
第三种,赢家的垄断。凡竞争就有输赢,商场竞争的胜出者可能凭实力和策略,一时之间将所有竞争对手赶出市场。典型的案例,IBM和微软公司雄霸市场,不是因为别人不可以做电脑硬件和软件,而是一时之间没有谁做得过他们。
第四种,成本特性产生的垄断。一些产业,需要巨大的一次性投资,才能形成供给能力。这些投资一旦发生,就成为“沉没成本”。对于这些产业来说,新的竞争对手面临很高的“进入门槛”,因为他们必须再支付一笔巨大的投资,才可能与在位厂商竞争市场需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垄断”。
第五种,强制形成垄断。这就是运用非经济的强制力量,清除竞争对手,保持对市场的排他性独占。这种强制的势力,可以是高度非制度化的,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也可以是高度制度化的,如政府管制牌照数量,或由立法来阻止竞争而产生的行政性垄断。
需要说明,强制形成的垄断,虽然动机完全不相同,但在行为上,垄断者的地位都是由非经济力量造成的。
在真实世界里,一果常常多因。以美国AT&T公司为例,早年是创新带来的垄断(发明电话),后来是自然垄断(铺建了全国电话网络),而1926年后就享有强制的垄断(法律确立的电话市场独占权)。再看2001年热闹非常的微软反垄断案,微软公司创新和竞争带来的垄断,是否伴有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竞争”,成为控辩双方分歧的焦点。为了简明分析垄断行为的后果,我们需要进一步区分两种性质不同的垄断。
以产权分别垄断
我们要明确,前四种“垄断”———资源独特性、发明和创新、竞争胜利以及成本优势———都是从“产权的排他性”中派生出来的。保护产权,当然就是保护排他性的专有权利。说保护产权,但是对由排他性权利产生的结果———市场垄断———又要加以打击,道理不通的吧?
不过,保护产权是保护产权主体对其拥有资源的排他性的选择权。这种排他性权利,必须以不妨碍他人行使其拥有的产权为限。比如,政府保护房屋主人排他性的居住权,但是,房主在他的房屋里产生可能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比如发出噪音影响邻居的安宁,那是要受到限制的。
来到市场上,产权问题就变得很复杂。这里有众多的买家,也有众多的卖家,各有各的产权,行使起来难免发生互相影响。比方甲、乙都要卖货,竞争导致价格下降,因此,双方都因为对方参与竞争而受到“损害”。
那么,能不能为了保护甲的产权,就将乙逐出市场?不能,因为那样就侵犯乙的产权(交易权)。能不能同时保护甲乙双方,政府下令提高市价?也不能,因为那就侵犯了买方的产权。所以,在市场上,政府只能遵循一个原则:保护各方平等交易的权利,但不保护任何一方资源的市场价值。
而上文提到的第五种垄断——强制性垄断——恰恰就是在保护某一方产权的同时,限制甚至禁止了其他方的产权。1999年,福州马尾区公安局在当地电信局的“举报”下,强制取消陈氏兄弟的IP电话生意,就是“强制性垄断”的典型案例。
是的,与前四种市场垄断不同,强制性垄断并不对产权提供普遍的保护;它保护一方的产权、侵犯另外一方或多方的产权。
传统的经济理论没有清楚地区分不同的垄断,也没有清楚地区分不同垄断对经济行为和经济效率的不同影响。流行的教科书讲,垄断——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带来的“市场权力”(marketpower)使得垄断商可以通过控制产出的数量,来提高价格,获取垄断利润。此外,由于独家控制市场,厂商技术创新的动机遭到削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通常也会比较糟糕。
以上“规律”忽略了在真实的市场过程中,普遍保护产权所产生的市场垄断,与侵犯某一方产权所带来的垄断,行为和效果完全不一样。(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