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应当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政策和学术研究的科学规范水平。作为一种特殊应用科学研究,经济政策研究应当在遵循科学规范前提下,把实际经济问题与科学分析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现代科学发展形成了一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学术规范:如文献综述和评价;研究论文在检索评价已有文献基础上提出新问题和分析假设;规范地说明数据和其它资料来源;学术性杂志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等等。这些学术规范是任何一门现代科学学科自身成熟和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经济科学——包括经济政策研究自身成熟和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棉花政策和其它政策研究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科研规范还缺少重视。例如,笔者因为研究我国棉花流通与贸易课题的需要,系统收集阅读了80年代以来在国内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的30多篇有关棉花经济和政策的研究论文,其中仅有4篇列举了参考文献,85%以上论文没有提供文献资料;4篇论文共引用了17条资料,平均到30多篇则每篇不到1条;没有一篇论文对以往相关研究情况进行过系统综述和评价。另外,我国经济类专业学术杂志普遍没有实行国际学术界通行的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在发表研究成果质量的规范化管理方面水平比较低。
学术规范欠缺容易产生两方面效应:一是研究成果“内容稀释”效应。研究论文和专著在内容上重复性较大,较多停留在现象描述和一般议论层面上,原创性分析和信息被稀释和淡化,不利于提高分析水平和知识积累。二是行为方面“逆向激励”效应。由于一般描述和议论比较省力,规范的原创性研究比较费力,缺乏规范约束便会对研究活动形成避难就易甚至投机取巧的逆向激励,导致一方面从论文专著发表数量上看研究成果很多,另一方面不少重要的经济和政策课题未能得到应有分析。因而,在经济学和经济政策研究领域应当进一步倡导尊重和恪守基本学术规范,以提高政策研究效率水平。
第二,应当调整和改进我国现行高度行政化的政策研究体制。我国政策研究体制行政化特点表现在,第一,政策研究资源主要集中分布在或隶属于不同系统和层次的政府部门;第二,政策研究课题主要在行政组织内部分配,透明度和竞争性不够;第三,对决策过程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研究成果,在通过行政系统内部渠道向上呈报之前,缺少一个开放的评价程序对其分析质量的可靠性提供检验和保证。首先应当看到这一体制有其历史合理性。改革的前提是计划集中体制,经济政策研究起先只能主要在体制内进行;从转型过程看,体制内政策研究机构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提出改革计划的职能,它自身所需要的体制性改革容易被忽视并滞后。另外,这一体制也有研究过程与政策实践联系较紧的优点,有利于避免教条主义和脱离实际偏向。
然而,从现实情况看,这一体制存在明显不足:第一,体制行政化难免出现规模膨胀和人浮于事问题。仅以中央一级政策研究机构设置为例,目前大部分部委除了有分管政策和法规研究的职能司局,通常还有专职政策研究机构如研究院,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等,有的部委直属科学院和大学也设有政策研究机构。机构多,人数也多,有的部委政策研究机构达到好几百人规模。据笔者个人观察,这样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在国际比较意义上也属于极为罕见现象。第二,与行政化相联系,研究机构和人员在选择课题时可能会过多考虑领导人甚至部门行政主官的看法和倾向,有时把重要问题看成是“地雷区”不敢研究,有时又看成“眼下太冷”而不愿研究,使选题应有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受到影响。第三,分析过程和结论难免受到隶属部门观察角度和利益制约;这一方面不利于提高研究质量,另一方面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也可能被认为与部门利益相联系而得不到应有重视。应当说明,行政部门所属研究机构拥有大量优秀研究人材,实际也提供了很多学术水平和政策效果都很好的研究成果。然而,在上述行政化体制下,已有研究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其潜能,效率有待提高。以棉花政策个案为例,共有16个中央级部门与制定实施棉花流通政策直接或间接相关,棉花政策研究应当具有充裕的人力和其它资源。然而,象棉花供求变化周期性,国际棉价变化规律,国际贸易效率,价格干预放大波动等等关系到棉花政策效率的重要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应有重视和系统研究,政策研究支持系统运作显然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因而,有必要从“多元化”和“引入竞争-评价机制”入手,对高度行政化的政策研究体制进行适当调整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