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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学术论文

资源税费应提高到合理水平


 

——《中国经济观察》第十次报告会报道之一
       
    据新华社7月29日消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29日建议,我国应将资源税费提高到合理水平,提高企业自发的节约能源和资源使用的积极性,以缓解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林毅夫在北京大学举行的“CCER中国经济观察第十次报告会”上指出,目前我国资源税费极端不合理,不仅成为导致中国目前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症结之一,也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压力。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总量的5.5%, 但能源的消耗占世界总量的15%,给环境造成很大压力。 
    林毅夫认为,资源税费低是加剧我国当前环境和资源压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我国允许民营和三资企业进入资源开采业,但由于国有矿山企业背负着退休人员和冗员等社会负担,为了补贴国有矿山企业,国家只征收极少的资源税和资源开发补偿费。尽管上世纪90年代初矿产资源价格开始和国际接轨,但我国资源税费仍然维持在原来水平没有改变,开矿因此变成一个暴利行业。 
    林毅夫建议,应该把资源价格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对于环境的要求应该有比较高的标准、违规惩罚力度和执行强度,使守法成本低于违法的成本。此外,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干部考核和升迁指标,使得地方干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积极性去引导、监督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据悉,目前财政部也在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增加资源地的财政收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并将调整污染收费政策,促进“两高一资”产品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成本,进一步实施节能降耗以及资源环保方面的财税激励政策措施,实现节能者、减排者受益,高耗能、高排放者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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