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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涤、袁天鹏解读:如何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开好董事会


 

文/苏娟


    2008年11月8日,《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的两位译者——深圳发展银行首席信息官孙涤先生和瑞德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袁天鹏先生,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致福轩大教室发表了题目为“如何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开好董事会”的演讲。
    在中国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活动中的效率问题变得至关重要。中国企业中的管理人员虽然大多数时间都在开会,但普遍不会开会,无法在会上实现运筹帷幄和战略决策。在企业董事会上,往往不是权势人物垄断,就是与会各方争吵不休,议而不决。不公平,没效率成为此类会议的通病。而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洞彻人性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琢磨设计而成,能够帮助人们在议事中最大化地实现公平与  效率,能否将其应用到董事会中?就此问题孙涤先生和袁天鹏先生分别就为什么要在董事会中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以及如何具体运用进行了讲解。 
    为什么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
    孙涤先生首先进行了发言,他从什么是罗伯特议事规则以及为什么要在中国的董事会中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这两个大的方面进行了讲解。

什么是罗伯特议事规则
    目前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议事会中都在使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特别是在美国,有近90%以上的组织都在采用这种规则,而在中国却很少有人知道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议事规则最早的雏形是信守合约的规则,可以追溯到希腊和罗马的法规,更远一些,是传承于公元前14世纪摩西逃出埃及之后代表犹太先民与上帝订立的“约法”,甚至可远溯至公元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法典。在英国,随着议会制的不断发展,相应的议会规则也逐渐统一和严谨起来。后来由于英国的殖民扩张,英国的议会规则也就被带到了美洲。亨利•马丁•罗伯特在前人的基础上对这些议会规则加以总结,编写了《罗伯特议事规则》。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罗伯特议事规则”到底是什么,那么答案是:它是为保护竞争环境中的各方利益而精心设计的程序。罗伯特议事规则中很多的规则是不可撼动和改变的,但这些规则主要是用来制定会议规则的原规,即是制定规则的规则。它始终强调的是组织自己制定的“特别议事规则”优先于罗氏规则本身,这正是因为它承认组织的多样性,承认自己的合法性源自组织的授权,而不是要反过来去掌控组织的命运。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在洞彻人性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琢磨而设计的。正是这种对细节把握得精致完美的规则,才最大化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

为什么要在董事会中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
    对于这个问题,孙涤先生利用了阿拉伯马木留克骑兵的例子引出了话题。在与法国骑兵对仗时,马木留克骑兵的单兵作战非常勇猛,但是在集体作战中却必定会败给法国骑兵,这说明他们的团队组织效率是非常差的。这和今天中国人创业的情形非常类似,因为中国经营者很难将信任投射到其关系圈外,一旦经营规模扩大,组织效率就会变得很差。因此我们确实需要有一定规则来确定交易性、维护个人的权益并提升信任度。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使得人们产生了“逐利”的强烈诉求,进而产生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他人“逐利”行为侵害的强烈诉求,因而“制衡”的观念已经广泛建立,这就为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因为任何真正成熟的管理,必然是靠在对细节精确把握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则来运行的。管理离开不开规则和标准,而规则和标准正是精致的完美表现。而罗伯特议事规则规定所有的决定都要在会议上做,它可以在会议上划定发言的边界和决策的边界,决策便能确保每一个人逐利不逾界,从而保护每一个的利益,即罗伯特议事规则特别适用于利益相关者大会。因此如果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可以应用它有效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科学决策,强化制衡机制,避免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所以说,罗伯特议事规则是现代化公司治理的操作型基石,是自由市场和企业责任的保证。
    最后,孙涤先生也谈到了诚信问题,他指出议事规则就是保证所有的人能够做到兑现承诺、言行统一,使决议的执行与与会者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无关,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如何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开好董事会
    袁天鹏先生则运用许多视频或案例,生动地讲解了如何具体的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开好董事会。他指出了在董事会中至关重要的几条规则,包括权益边界原则,主持人中立规则,面向主持规则,动议中心原则以及决议规则。
    权益边界原则
    议事会起源于英国议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会议是粗鲁、混乱、不体面的,人们发现如果每个人都无限扩张个人的权益,到最后谁的权益都无法保证。于是便有了权益边界原则,规定与会者要文明表达、一时一件、限时限次和保证发言完整,进而杜绝了议事时的不文明、跑题、打断别人发言等现象,保障了会议的正常进行。
    主持中立原则
    但要保证上述原则能够执行,就需要主持人在会议中保持中立,即主持人只能维护程序,不能提议,也不能对任何议题发表评论,其作用就是要维护规则的执行。只有规则真正的执行了,人们才能接受和信任规则,从而可以发展出新的规则,进而又有更多的规则得以执行,形成了一种良性的正循环。这条规则充分的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
    面向主持规则
    随着议事会的不断发展,为了避免与会者之间相互的攻击进而影响议事效率,又制定了面向主持规则。即每一个发言者都只能对主持人发言,与会者之间是不能够直接进行辩论的,主持人起到了“防火墙”或中介的作用。
    动议中心原则
    袁先生指出中国人开会只会发牢骚而不会提动议(motion)。在团队培训时,常常碰到这种情况:一个人站起来滔滔不绝地“摆事实讲道理”,但问及如何改变如何行动,他却答“不知道”或“我考虑不成熟”。议事规则要求你先说结论,让大家知道你的论点是什么,不需要你考虑成熟,大家可以辩论,一起修改,补充,这样会议就朝着一个建设性的目标前进了。开会的目的是为了出成果,而不是发牢骚,或者评论。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动议中心原则可以保证这点,并且还详细规定了如何起草建设性的动议(motion),主要包括时间、地点、执行人、所需资源、要采取的行动及最后的衡量指标。
    决议规则
    从根本上讲,是参与会议的多数方决定了一个会议的总体意愿。但是这样的决定,必须要经过一个自由、充分的辩论协商过程才可以做出。提议人在辩论的一开始有发言优先权,并让意见相反的两方轮流发言,而且每个人每次发言的时间长度有限制,超时由主持人打断。同时还规定了每个人对每个议题发言的次数,当所有人都用尽了发言权,或者虽然没用尽,但也没有人再想发言时,主持人就可以提请表决了。通常的表决额度是“过半数表决”,就是赞成方超过反对方至少1票,提议就通过,否则就会被否决。即组织的最终权威体现在多数方上,而议事型会议的首要目标就是发现多数人的意愿并保证其得到贯彻。实际上,成为一个组织的成员就意味着这位成员同意遵从多数人的决定,这一规则是也是民主程序的基础。少数人有权表达意见,但是一旦在场成员的大多数通过投票做出一项决定,少数人必须服从这一决定。
    总之,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一样,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求同存异,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这种规则及所设计的操作程序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进而保障公司的利益。  
    在短短的两个小时里,整个演讲深入浅出,高潮迭起,赢得了听众们的好评。演讲结束后,听众们都积极踊跃地与孙涤先生和袁天鹏先生进行交流,他们对大家所关心的罗伯特议事规则是否可以运用到其它组织及该套规则自身合法性等问题做了耐心且详尽的解答并与大家进行了积极地讨论,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主讲人介绍:
    孙涤先生自2005年起任深圳发展银行首席信息官。1999-2005年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战略首席顾问、研究开发部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重组上市办公室负责人等。孙先生1982年留美,获经济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加州州立大学商学院终身正教授;曾任该校管理信息系主任,美国富布赖特学者,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
    袁天鹏先生现任瑞德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推出并启动《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0版)的翻译工作。2007年创办社会企业"华盛瑞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旨在向全社会推广"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治理理念和实践方法。2007年12月被《南风窗》杂志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2007起成为"美国议事专家协会"(NAP)中国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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